策划人语
“厂中厂”“园中园”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由于历史原因,“厂中厂”“园中园”存在租金便宜、出租方式灵活等优势,聚集了很多劳动密集型、生产粗放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发展初期,由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厂中厂”“园中园”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它的发展后劲不足,“厂中厂”“园中园”生产经营单位因为入门门槛不高,逐渐出现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支撑不足的问题,成为制约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老大难”。
“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监管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也存在频发高发的势头。2024年,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4起“厂中厂”典型违法案例,提醒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增强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厂中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 3月 11日,黄冈市蕲春县湖北海燕锌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 400平方米,造成 3人轻伤。经初步调查,非法生产组织者租用湖北海燕锌业公司部分车间仓库,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办理任何审批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导致火灾事故。基于此次事故的背景,湖北省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何为“厂中厂”“园中园”?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的“雷霆行动”是这么认定的,“厂中厂”“园中园”,是指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将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 电商小微园、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或转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场所,包括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小企业、小化工、小作坊、 黑窝点等。概括来说,就是指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将厂区的全部或部分场所出租给其他主体(包括单位或个人),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破解“厂中厂”“园中园”困局,加强“厂中厂”“园中园”的安全监管,成为当下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飞行检查、建设标准化园区、信息化赋能安全管理、部门间联合整治、补短筑基、亮剑执法、考核督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创新监管方式,为加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频频亮剑,提高了“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本刊本期采访了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山东、广东、重庆等地应急管理局,深度报道他们在强化“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的亮点做法,邀请长期关注“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的专家畅谈加强安全管理的做法,以期为各地进一步推进“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提供借鉴。
湖北:铁腕治理“厂中厂”“园中园”安全乱象
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2024年3月以来,湖北省多措并举,以“厂中厂”“园中园”安全治理为硬切口,推进“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落地见效。持续40多天的“雷霆行动”全力出击,不留死角盲区,精准摸排湖北省各地“厂中厂”“园中园”出租、承租企业底数台账,让各类风险清仓见底。
高位推动,铁腕治理
2025-08-04,黄冈市蕲春县刘河镇湖北海燕锌业有限公司车间4号反应釜发生起火燃烧,随后发生易燃气体爆炸,导致厂房持续燃烧,过火面积约 400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王忠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抓紧组织扑救火灾,组织专业力量上阵参加扑救,全力救治伤者。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举一反三,湖北省认真吸取教训,严禁违法违规作业,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常务副省长邵新宇、副省长盛阅春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3月17日,湖北省安委会召开“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等,集中关停一批、坚决打击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切实防范化解“厂中厂”“园中园”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湖北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刘志华告诉记者,活动开展以来,针对一厂多租、业态混杂、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湖北省以铁腕治理之举,强化分类监管、整治重点风险、夯实责任链条,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推动重大隐患全面治理、动态清零。湖北省各地各部门以雷霆之势迅速开展清仓见底排查、隐患动态清零、铁腕监管执法、指导规范提升、分级督导检查五大行动,精心组织,统一行动,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隐患动态清零。湖北省累计检查各类厂区(园区)5830个、企业4万家次,排查整改隐患4.8万项,有效降低了“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风险。
消除盲区,落实责任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湖北省一些“厂中厂” “园中园”安全基础薄弱,一些出租方安全意识淡薄,出租方与承租方未签订或未规范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存在“租而不管”“一租了之”的现象,导致安全监管存在“灯下黑”,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刘志华告诉记者,以上都是“雷霆行动”中重拳出击、坚决整改落实的目标。在湖北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规范出租方和承租方管理,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针对“一租了之”现象,明确了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
以湖北省宜都市为例,在“雷霆行动”期间排查的67处“厂中厂”“园中园”中,有16家出租方未将承租方纳入统一管理。“部分出租方只关注租金收取,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不管不问,出租方与承租方彼此不了解对方的安全风险点及应急处置方式。交叉作业、多单位作业的模式由于管理上的分散与脱节,导致隐患风险不断累积,一旦触发,便可能引发事故‘链式反应’,必须扭住出租方履行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宜都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陈凤彪说。对于16家存在“租而不管”“一租了之”的出租方,宜都市各属地政府迅速予以约谈,督促规范。同时,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迅速下发执法文书,督促整改销号。
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少数“厂中厂”“园中园”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隐患在各地都普遍存在,发生事故的潜在风险大……刘志华告诉记者:“针对这些重大隐患,湖北省各地对照企业清单,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实施清单式整治、闭环式管理、销号式解决,必要时提请安委会挂牌督办,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黄冈市挂图作战,强化督导,开展两轮暗访暗查,按照漏排率、知晓率、协议签订率、隐患排查率、上门帮扶执法率等指标,对县市区“雷霆行动”进行督导。行动之初,黄冈市在制定方案基础上,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摸底阶段,乡镇采用网格模式对“厂中厂”“园中园”大起底,排查阶段各监管部门推动企业自主查、属地督办查、部门帮扶查,确保面上排查全覆盖、点上排查不缺项。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黄冈市安委办组织三轮暗访、打分,通过“五率”(漏排率、知晓率、协议签订率、隐患排查率、上门帮扶执法率)作为评判隐患排查阶段评价指标打分,每月召开一次结账会,对各县市区“雷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黄冈市共排查出“厂中厂”“园中园”813个,生产经营单位3153家,依法采取关闭取缔、停产整顿、“两断三清”、查封、强制拆除或责令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企业157家。
十堰市采取部门联动、乡镇协同的方式,广泛动员街道(园区)网格员参与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十堰作为老工业基地,较多的老旧厂房分割出租、多业态生产,错落分布在老旧街道(园区),只有发动熟悉厂区分布情况的街道(园区)网格员参与排查,才能够快速、精准、有效地摸清真实的‘厂中厂’‘园中园’底数情况,为相关行业部门全面排查提供可靠基础。”十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余绍朝介绍。同时,对摸排出的360家“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园区)、1373家承租单位,市、县各级安委会统筹相关行业部门,安排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专家深入企业(园区)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全部录入“十堰市智慧应急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智能化、信息化跟踪督办,闭环式、全周期整改销号。
孝感市发动各村(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片区包干式”隐患排查,共排查厂区(园区)304个,摸排企业1330家,排查隐患1537项。在孝感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隐患曝光专栏,对具有火灾隐患的“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园区)及其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宜都市委书记谭建国(中)带队检查“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
仙桃市制定了《“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规范提升标准》,从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会议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11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隐患问题,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督查的方式督促租赁方和承租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期间,摸排“厂中厂”“园中园”109个,承租企业673个,整改各类隐患985项,督导存在问题的14个乡镇、66项隐患问题全面销号。
雷霆之威,铁腕执法
在“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执法过程中,湖北省统筹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省、市监管部门分级明确执法对象和重点,县级层面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湖北省各级监管部门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以及不符合区域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的,一律依法取缔;对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经过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关闭;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行为,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宜都市纪委、应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宜昌市当阳市以严格执法促进“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整治行动。当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阳市应急管理局系统梳理17个行业领域近5年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综合研判后将17个行业领域划分为“红、橙、黄”3个风险等级。同时,针对各行业领域内突出风险的危害程度,进一步将该行业领域突出风险细分“红、橙、黄”三级。要求半年必须办理1起以上过程执法案件,增加至红色等级5起以上、橙色等级3起以上、黄色等级1起以上,以严格执法倒逼企业遵纪守法。2024年以来,执法成效凸显。截至目前,当阳市过程执法案件起数、罚款数额同比2023年分别增长83.7%、232.6%,“厂中厂”“园中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强力震慑和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孝感市在全市开展化工企业及“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449家(次),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企业8家,以“厂中厂”方式违法生产经营企业1家,超范围储存危险化学品3家,责令停产整顿1家,拆除违法生产装置10家,罚款30.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一企一策”,深度治理
刘志华告诉记者,“雷霆行动”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明查暗访,督促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按进度完成整治任务。对于厂区(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一厂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
创新破题 “一企一策”啃“硬骨头”。 在谈及“雷霆行动”中的难题时,陈凤彪表示,部分出租方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混乱。以原宜都市通用运输机械厂为例,企业因种种原因已于 2004 年被宜昌市一家企业收购,厂房出租给 26 家企业,涉及经营业态复杂,包括机械加工、板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餐饮等。因为出租方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在宜都市,对于厂区“租而不管”,承租企业均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员工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未开展隐患排查、未编制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同时,消防隐患、房屋隐患、特种设备隐患等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宜都市做足了功课。宜都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相关部门根据高危风险企业的整改难易程度,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关停、搬迁或整顿。 陈凤彪谈及此问题时深有感触。“厂区内近一半生产经营单位属于废品回收与加工企业,风险隐患集中叠加。但它们也是城市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一环,不能一禁了之、一关了之,而是要堵疏结合。同时,我们也在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执法,由应急管理、消防、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针对行业领域监管要求,加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陈凤彪说。
湖北襄阳:推进“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整治
2024年3月以来,湖北省襄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湖北省“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案为鉴,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化解“厂中厂”“园中园”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高位推动,靶向发力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开展以来,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以“厂中厂”安全治理为硬切口,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进“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落地见效。
“按照湖北省统一部署,襄阳市落实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执法、严格督查,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排查扎实、整改落实‘四严四实’标准;聚焦清仓见底行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铁腕执法行动、规范提升行动、利剑督查行动‘五大行动’重点任务,在襄阳市深入开展‘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襄阳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杨家乐告诉记者。
2025-08-04,襄阳市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全市“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闻令而动,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研究细化措施,摸清底数、组织排查,统筹力量、下沉一线,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3月26日,樊城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调度推进会,会议对消防安全及“雷霆行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部署,要求建立精细台账,实现安全问题清单动态清零,探索形成“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应急管理”樊城经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共织安全生产网络。各乡镇(街道)、樊西新城管委会、相关单位相继召开“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动员部署会,主动作为、立即行动,确保“雷霆行动”有序推进。
扫清风险,动态清零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襄阳市在完成前期清仓见底行动任务和建立“厂中厂”“园中园”底数台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襄阳市安全生产五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以建立安全生产五色风险防控体系为抓手,按照“绿、蓝、黄、橙、红”五色标准,全面客观评估“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分别确定各地“厂中厂”“园中园”出租方和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类管理等级,实施相应频次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各地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用“五色图”实施动态监管,推动重大隐患全面治理、动态清零。
此外,襄阳市安委会还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建立“日研判、周通报、半月一调度、半月一总结”工作机制,调度、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全面掌握各地“雷霆行动”工作情况。“襄阳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每周调度、分析研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排查不全面、搞形式主义的,坚决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对专项行动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重大问题隐患久拖不改,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严肃问责。”杨家乐介绍说。
紧盯重点,规范提升
襄阳市安委会将“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内容,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各地印发《襄阳市“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检查指导手册》《襄阳市“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通用指南》,涵盖了摸清厂中厂底数、规范出租行为、加强承租企业管理和突出重大风险管控4方面内容,从18条明细突出了治理重点、防范措施,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查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操作指南。
襄阳市樊城区加强“厂中厂”安全监管
襄阳市统筹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扎实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等,集中关停一批,坚决打击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门槛,已有规范安全制度基础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整改搬迁提升,切实防范化解“厂中厂”“园中园”重大安全风险。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襄阳市樊城区梁坡工业园区曾经管理较为混乱,隐患突出,是“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为破解安全管理难题,樊城区委、区政府多次主导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梁坡工业园“关、转、迁”工作深入推进。“早在2023年,樊城区委、区政府就主导引入了上海致盛集团入驻太平店镇,拟建700亩纺织工业园,为梁坡工业园区内符合转迁条件的企业提供好去处。”樊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胡明强告诉记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樊城区充分、灵活运用三级联动、纵横协同工作机制,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做好重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组成专班,对园区所有企业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能整改到位的企业,提出关停意见,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专家对园区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并将排查的隐患告知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
强化督导,推动落实
据杨家乐介绍,为深入开展“雷霆行动”,襄阳市安委会组建6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两轮督导检查,累计暗查暗访35次,暗查暗访企业116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整改、以督查促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襄城区采取常态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方式,区级层面成立7个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实施全覆盖督导检查。同时,襄城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8个督查组开展“雷霆行动”专项督查,坚决“查”准问题,“访”出实情,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的督导检查,防止“雷霆行动”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截至目前,襄阳市共抽查检查“厂中厂”“园中园”出租方和承租企业3347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3189项。累计排查出证件不齐全企业25家,员工逃生通道不畅通企业49家,存在改变厂房使用性质或违章搭建数量26处,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19家,下达安全生产警示函63份,约谈、联合惩戒企业5家,处罚金额4.32万元。
浙江宁波:
打造小微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浙江样板”
近年来,伴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转型,作为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桥头堡”的浙江省宁波市有部分企业将厂房出租,出现了小微园区(厂中厂)(以下简称园区)现象。为切实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彻底改变园区乱象,浙江省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因地制宜,聚焦园区管理责任主体不清晰、安全生产无人管、消防安全风险突出等顽瘴痼疾,持续总结、提升,推行32个园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扩大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2024年,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工作现场会”在宁波市举办,相关经验做法获浙江省积极推广。
专人专职专管 确保园区“有人管”
在常态化安全生产整治基础上,宁波市全面动态摸清园区底数,5387个园区、21431家承租企业全部入库纳管,分类建立园区底数、风险、责任三张清单。紧盯有人管的底线要求,所有园区明确一个安全管理主体,确保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不缺位。针对不同产权形式的出租主体或授权单位,差异化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模版,明晰出租方14项、承租方10项安全责任,13591家承租企业按照新的模版重新完成协议签订。根据园区规模大小,设定园区专职安管员配备标准,实现“专人专职专管”。制定专职安管员聘用合同模板,明确专职安管员的13项工作职责、15条绩效条款以及年龄、学历、专职等准入“门槛”,着力提高专职安管员队伍的规范化水平,现已聘专职人员2484名。与高等院校、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定期组织专职安管员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定制开发培训考核系统,目前已组织2000余人参加培训考试。
为摸清园区企业的底数,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乡镇 (街道) 安全监管人员深入工业园区,摸清全区“一厂多租”企业752处、承租企业3465家,对承租数达5家以上的企业开展重点整治。同时,积极组织应急管理、城建、工业等分管副区长听取“一厂多租”整治工作的进度,集体研究后续的整治举措,把工作纳入全区十大“三年行动”计划予以整体推进。海曙区还出台了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实施园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本质安全提升、精准执法和帮扶五大工程,统一安全设施和管理标准,提高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建立三个清单 实现安全“管得住”
宁波市以三个清单为抓手,督促专职安管员标准化履职尽责,有力提高园区安全生产水平。
建立风险清单。据悉,宁波市相关部门积极督促指导园区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及承租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风险点,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划分风险等级,已形成20316份风险清单。制定任务清单。根据风险清单,逐项拟制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任务清单,明确隐患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排查人员,实现排查任务和风险辨识结果有效衔接,确保专职安管员真正知道“风险在哪里,日常排查任务有哪些”。目前,已明确隐患排查任务121298项。落实日志清单。统一工作日志模板,要求园区专职安管员每日上传园区风险点、危险源、高风险作业等关键点落实日常排查情况,系统自动生成工作日志,属地应急消防站不定期开展抽查,督促认真履职尽责。目前,已有727个规范化创建园区的专职安管员每日上传工作日志,有力提高了园区日常监管水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宁波市江北区设立典型性、代表性园区作为示范样板,要求样板厂区设立承租信息公示牌,明确责任人、检查情况、重点风险隐患、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现场管理标准。同时,举办“一厂多租”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3期,打造安全管理规范化园区示范点10个。宁波市海曙区确定了以“宁波金时利”“海曙家臣工贸”“富亚达”为代表的小、中、大型3家企业为试点,从整治责任分工、安全条件规范、内部管理秩序着手,强化源头管控,将机构人员配置、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高园区小微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依托先行试点推进积累的经验,对标主要任务清单推进,分级落实责任。截至目前,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27份、梳理上报3张风险辨识清单、28个风险点,安装联网式烟感190余个、联动警铃30只,更换消防防火门36扇,打通逃生通道7处,并结合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规范园区内动火作业流程,进一步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及镇乡执法人员对有限空间、蒸汽管道等风险性较高的场所进行检查
宁波市余姚市出台《余姚市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紧紧围绕“服务指导+培训演练+执法保障”的工作模式,定期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到园区开展隐患排查指导服务,点对点指导园区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推进园区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目前,余姚市已完成园区标准化创建81家,组织召开园区规范化建设专项培训和演练10余场次,事故现场警示教育2场次。2025-08-04,余姚市协办了“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一件事’改革工作现场会”,为浙江省园区整治工作打造了样板。
“常态化”监管 提升执法效能
解决园区安全问题需要综合治理,需要多个部门建立综合机制,宁波市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统筹推进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宁波市安委会印发《宁波市工业企业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在宁波市安委办牵头下,组建由10人组成的实体化工作专班,实施分片包保联系制度,建立健全“逢验必考”、明查暗访、“晾晒”通报、警示约谈、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宁波市园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指导手册、拍摄宣传视频,为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提供相关工作指南。出台园区规范化建设验收评分细则,从落实园区和承租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出发,设置33条量化评分指标(其中否决项达8项),并以千分制量化建设情况。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要求所有园区达到合格以上等次,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争创优秀等次。目前,已有581个园区验收达标,其中44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宁波市江北区现有工业企业1800余家,其中园区占比约60%,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是监管工作中的“老大难”。2023年以来,江北区安委办针对“一厂多租”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职责界限不明、违章建筑影响救援通道等问题,组建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一厂多租’除患保通”专项行动,通过警示约谈,督促企业自身整改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消存量、减增量,累计拆除各类影响安全生产和消防通道的建筑达7.5万平方米。此外,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环节多、部门监管分散等问题,江北区强化资源融合、优化审批监管流程,打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在事前把关上,创新审批模式,优化审批流程,采取“先告知、后审批”的方式,降低法人变更、品名变更申请企业的审批时间成本;在事中监管上,理清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五大部门的职能权责,探索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装卸等执法检查场景,强化联动监管,消除单一执法领域的视线“盲区”;在事后跟踪上,整合信用修复流程、方式,编制《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提示手册》,灵活采用工作群告知、发短信、电话通知等手段,推广“事先告知+到期提醒+全程服务”的信用修复模式。
山东滨州:
破解危化行业“园中园”“厂中厂”安全难题
山东省滨州市有化工园区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58家,重大危险源400余处,企业面广量大,风险隐患多,监管难度大。特别是“园中园”“厂中厂”管理混乱、责任不明、隐蔽性强,更增加了监管治理难度。为切实消除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部署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上半年,滨州市在滨城化工产业园、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和博兴化工产业园试点开展“园中园”“厂中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力”,确保整改到位
多措并举,管控安全风险
压实“园中园”安全责任,首先要有人有机构监管,那就是成立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试点的3个化工园区均为工业园区的“园中园”,滨城工业园为省级工业园区,沾化经济开发区和博兴经济开发区均为县级经济工业园区,其管委会对整个工业园区实施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自建立之初就没有设置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专门机构。随着化工企业的逐步发展壮大,山东省政府对化工园区进行了专门的规划和认定,因3个工业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多,被山东省政府认定为省级化工产业园。化工专业性强且粗放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化工产业的安全发展。国家层面和省级对化工园区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3个工业园区所在县(区)政府顺应监管的新要求,主动作为,分别成立了滨州滨城化工产业园服务中心、沾化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博兴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并分别配备了10人、13人、10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且具有化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人员均超过80%,实现了“专业人干专业事”。
解决了人的问题之后,接下来就是要明确任务,说到底就是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厂中厂”底数。据悉,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厂中厂”概念,即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将车间、厂房、设备、装置、罐区出租和转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方式。虽然厂房等出租本身并不违法,但转租后安全责任不清、管理混乱,各类隐患问题突出,必须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各化工园区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园区安全管理人员和聘用的化工专家组成,逐个走访、排查企业,跟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现场查看,指出问题。通过精心摸排,3个化工园区排查出“厂中厂”生产、经营单位32家。园区对涉及“厂中厂”的各方提出明确要求: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出租方需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并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承租方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安全。
摸清底数之后,就要深入排查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守牢安全底线。据悉,各化工园区组织专项检查组深入排查“厂中厂”“园中园”的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定期调度整治进度,开展情况通报。重点关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性、重大隐患排查、消防车通道占用、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3个化工园区排查事故隐患292项,其中重大隐患11项,涉及相关负责人未持证上岗、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设施故障、重大危险源未评估备案、危险化学品仓库混存等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创新检查手段,以科技赋能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对“厂中厂”“园中园”监管效能。滨州市将无人机运用于排查行动,对隐蔽角落、无人封闭场所,采用“无人机航拍+徒步排查”的方式,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通过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督促各化工园区建立智慧管控平台,建立安全基础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特殊作业审批等6个功能模块,2家园区还建立了高空瞭望系统,全天候监控化工园区动态,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消除隐患。
此外,滨州市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滨州市盯紧看牢重点部位,聚焦长期闲置厂房、车间、院落、自建房等重点部位,逐一排查,阻断非法违法行为滋生空间,让非法违法“小化工”无处安身、无处躲藏。滨州市从严加强对化工反应装置、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厂房设备出租方“三类主体”监管,从源头杜绝向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买卖双方责任,严防装置设备和原材料等流入非法生产环节。
治理“厂中厂”“园中园”,关键在压实各方责任,滨州市牢牢抓住三个责任主体,夯实责任基石。据悉,滨州市首先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避免企业“租而不管”“一租了之”,甚至没有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导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现象。其次,压实园区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园区“禁限控”目录,实施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杜绝“小化工”“黑作坊”等入驻化工园区。最后,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监管责任的应急管理、工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深入排查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管理混乱、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扎实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各化工园区组织专项检查排查“园中园”问题隐患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有效运行。化工园区作为工业园区的“园中园”,均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专业人员充足,实现了“专业人干专业事”的目的,使化工园区属地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园区除有安全管理机构外,还常年聘用一定数量的化工、安全专家协助实施安全检查、安全诊断和帮扶指导。
安全生产责任得以落实。涉及“厂中厂”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明确,安全管理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过深入排查和整治,实施闭环管理,“厂中厂”“园中园”的火灾隐患明显减少,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监管效能显著提升。通过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升,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得到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增强。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同时,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和认识不断提升。
重庆永川:
靶向发力,深入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
走进重庆吉福仓储有限公司,记者便看到了位于入口右侧醒目位置的安全风险分布图、应急疏散线路图。进入园区,这里有着明确的区域划分、整齐的厂房设备物品放置、畅通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集中停放、整齐有序的电动自行车。“我们是典型的‘厂中厂’企业,为加强安全管理,我们详细登记了承租企业的情况信息,与承租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组建了安全生产互助小组,定期组织承租企业自查互查。”重庆吉福仓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严把安全关,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日周月’安全检查制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永川区应急管理局高位推动、周密部署,以“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为原则,厘清底数、全面摸排,严格整治“厂中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厂中厂”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逐厂逐企过“筛子”
“2023年以前,永川区工业园“厂中厂”企业发生过多起生产安全事故。据事故调查,事故企业均为共同租用一个厂区或厂房,共同使用电、气、运输道路、消防系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厂中厂’企业。”谈起以往发生的事故,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汪云鸿痛心地告诉记者。频发的事故教训为永川区敲响了警钟。针对“厂中厂”企业安全突出问题,永川区应急管理局痛定思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剖析事故原因。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组织一轮 “大体检”,开展一次“大整治”,织密一张“监管网”,逐厂逐企“过筛子”,“对症下药”促康复。
对于“厂中厂”企业,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推行网格化监管
据了解,永川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组织7个专项整治小组,聘请5名安全专家对“厂中厂”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体检”, 摸清了“厂中厂”企业风险点的数量、种类、风险信息和分布情况。“我们在对凤凰湖、港桥、三教3个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摸排时,发现‘厂中厂’企业普遍存在3个突出问题:一是‘厂中厂’企业私下签订租赁协议,进驻园区没有立项和报备,监管‘灯下黑’;二是出租方引入企业不设置任何安全、环保条件,安全‘门槛低’;三是出租方、承租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责任不清,‘租而不管’、‘一租了之’问题较为普遍,安全责任‘链条断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科长罗家义告诉记者。据介绍,通过拉网式全覆盖“体检”,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发现,45%的企业存在安全责任不清问题,31%的企业存在电气线路问题,13%的企业存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11%的企业存在人员资质问题。
随后,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提升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分类开展治理,对风险相对较少、安全条件达标的企业,纳入标准化创建进行整治提升;对存在问题隐患较多、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整治;对挂牌督办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关停取缔,整治一般隐患386项,重大隐患12项,责令停业整顿12家,关停企业8家,挂牌整改18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中,永川区应急管理局还针对工业园区“厂中厂”企业,建立监管网络,落实网格监管人员,赋予安全监管职责,推行网格化监管,划分10个网格。“我们根据整治重点编印了《“厂中厂”企业安全自查检查表》,组织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罗家义介绍说。
“固本培元”建机制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破除“厂中厂”安全管理难题,避免出现治标不治本、反弹回潮等现象,永川区应急管理局在整治提升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厂中厂”安全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区域本质安全水平。
定期实施“大轮训”。对现有“一把抓”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培训模式进一步提档升级,进一步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实施精准化轮训。“我们每年四五月都会对上一年工作中暴露出的企业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多批次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安全教育轮训工作,务求‘重实操、务实效’,有效解决‘意识滞后、行为怠惰’的问题,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技能,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和‘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良好氛围。”汪云鸿向记者介绍说。
打造一个“新模式”。据了解,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建立了永川工业园区企业“大手拉小手,联手共治”的企业安全互助模式,促进同行业企业之间开展安全生产协作交流,40家高水平管理企业带动200家低水平管理企业,形成以强带弱的安全互助团体。“长城汽车同周边精诚工科、诺博汽车、蜂巢动力等企业每月开展交叉检查和联合检查,签订火灾联防协议。雅迪电动车每半年一次到所有零件配套企业进行指导帮扶,督促链条企业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吉福仓储、凤凰谷等‘厂中厂’‘园中园’企业集聚地发挥抱团优势,组建安全生产互助小组,定期组织交流研讨、自查互查,解决专业人才短缺、管理基础薄弱、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推动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罗家义说。
建立两项 “硬制度”。为推动厂区内相关企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压实双方责任,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探索建立了“厂中厂”备案管理制度和“厂中厂”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审核准入制度,明确不予准入的负面清单,严格审查入驻厂区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储存)安全危险性,规定厂房出租方定期向属地园区报告租赁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实现“厂中厂”企业信息动态管理。“此外,我们还压实出租方对承租方的统筹管理责任,明确出租方、承租方安全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规范危险作业和外包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出租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每日安全巡查,每月组织联合检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所有承租方参与的安全协调例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承租方全员参与的综合消防演练,推动出租、承租双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护安全。”据罗家义介绍,永川区各部门多措并举督促出租方履职到位,将各“厂中厂”出租方纳入监管对象,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出租方主要负责人履职、厂区目视化管理、公共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高新区管委会发挥监管网格作用,畅通12350群众举报渠道,紧盯源头预防,严把承租企业入园关口,强化对“厂中厂”动态监管。区级层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厂中厂”出租方制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2025年以前,推动主要“厂中厂”区域出租方完成标准化创建,推进“厂中厂”安全常态长效管理。
“通过推进专项整治,‘厂中厂’企业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厂区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力落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3年,工业园区实现了‘零事故’,‘厂中厂’企业实现了‘零死亡’,整治成效显著。”王云鸿介绍说。
上海嘉定:夯实“厂中厂”“园中园”安全基础
上海市嘉定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各类物流仓库、产业园区兴盛聚集,区内制造业发达,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2022年11月以来,针对辖区内一厂多租、企业业态混杂、安全管理缺失、安全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等问题,嘉定区多措并举,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引领,紧盯“厂中厂”“园中园”等高风险场所,深入推动厂房仓库安全专项整治、外包外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摸排辖区内各“厂中厂”“园中园”出租企业、承租企业、业务外包底数台账,让各类风险清仓见底,强化分类监管、整治重点风险、夯实责任链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推动重大隐患全面治理、动态清零,确保相关重点区域安全有序运行。
强化领导 压实责任
嘉定区重视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密织牢部门、属地、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嘉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全区厂房仓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四套班子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高频次带队督导厂房仓库综合安全,并就挂牌督办、专项监督、网格巡查等工作多次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嘉定区成立区级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厂房仓库专项整治工作,抽调8个部门、11名科级干部进驻专班集中办公。嘉定区委组织部抽调24名优秀后备干部,带队12个督查组入驻各乡镇(街道)跟踪督导整治工作。
摸清底数 不留死角
2022年下半年,在上海市、嘉定区相关部门指导下,徐行镇、华亭镇先行先试,突出“专班运作、挂图作战、网格捆绑、扫街排查、风险分级、挂账销号”,打造专项整治样板。各乡镇(街道)依托工作专班,通过网格巡查、第三方排查、专班抽查等形式,建立健全“隐患、措施、时限、资金、责任、预案”等内容的“全要素”清单,分级评定火灾风险。嘉定区累计排摸500平方米以上厂房仓库企业12359家,梳理评定“高风险”企业1649家、“中风险”企业2426家、“低风险”企业8284家,全部上账管理,每周排名公示。对零隐患上报或疑似瞒报单位,由嘉定区督导组、区专项办作为重点对象,加大实地核查频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2023年下半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针对“厂中厂”“园中园”类企业开展外包外租专项整治活动。嘉定区参照厂房仓库专项整治排摸形式,开展滚动排摸,共发现存在外包外租企业985家,发现事故隐患110项。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结合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厂中厂”安全检查
多方联动 齐抓共管
2023年,嘉定区安委会将各类安全专项行动纳入全区安全生产总体考核内容,将涉及专项行动有关任务的部门均纳入考核范围。嘉定区委宣传部协调媒体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隐患曝光63家次,同步在“区领导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区纪委监委将专项整治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巡察的重点内容,对乡镇(街道)2个党组织和17名个人进行了党纪政纪问责。区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区检察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隐患推进缓慢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下发监督建议。区城管执法局针对影响安全的违法建筑,建立简易认定和快速处置机制,并成立多个工作组不间断开展违建点位督导检查。嘉定区经委将安全纳入厂房仓库出租转租前置审查的必要条件,并建立“白名单”制度,对不在名单内和产业规划的企业,综合实施“关停并转”举措。2024年,嘉定区安委会出台《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牵头部门责任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了“厂中厂”、“园中园”、物流仓储、创意园区等8大类重点领域,以及厂房改性、违规施工等12类重点整治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铁腕除患 攻坚克难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紧盯“厂中厂”“园中园”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有缺失的突出问题,加大外租外包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重大隐患执法处罚力度。外包外租专项整治期间,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对“厂中厂”“园中园”类企业涉及未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未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等外包外租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40起,已作出行政处罚24起,罚款32.4万元,其中涉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负责人一案双罚17起。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紧盯违法搭建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三合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搭建等易致火灾蔓延扩大、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厂房仓库专项整治期间,区消防救援支队共查封企业530家,罚款850万余元,将273家失信企业信息推送至信用监管平台,累计拆除违法建筑35万余平方米(占全市总量的近三分之一),清退“三合一”3800余人。
科技赋能 精准助力
2023年,嘉定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的目标要求,开发建设了“安嘉行”城市安全数字监管平台,重点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基层业务不熟悉、隐患底数不清晰、问题整改不见底”等痛点难点问题,推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平台集用户分类、通知直达、风险闭环、隐患流转等十大功能于一体,全面支撑全过程业务流转,构建综合监管“大安全”格局。嘉定区紧密结合外包外租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属地乡镇(街道)安全治理主体作用,指导街镇主动对排摸发现的各类“厂中厂”“园中园”以及外包外租业务多风险等级高的企业点位全量录入“安嘉行”平台,通过“一键直达”通知功能,下发各类针对性文件,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外包外租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将相关协议上传至“安嘉行”平台,便于政府部门实时动态监管。同时,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将外包外租检查要点以表单形式录入“安嘉行”平台,要求外包外租单位每半月一次利用系统对外包外租区域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嘉定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半月一次通报晾晒外包外租安全监管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落实统一协调管理的企业,由属地乡镇(街道)上报相关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及时跟进,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建强基层 夯实基础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结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嘉定区关于加强外包外租安全管理的工作指引》, 要求各乡镇(街道)持续滚动开展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督促各类外包外租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编制印发《嘉定区关于加强外包外租安全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告知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2023年,组织开展3场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企业宣讲活动暨工贸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
江苏无锡新吴:
“人防+技防” 破解“厂中厂”难题
安全责任牵扯不清,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现场管理水平不足,再加上一些出租厂房本身安全条件差,“一包了之、一租了之”,这是“厂中厂”隐患的主要原因。针对“厂中厂”管理难题,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把“厂中厂”管理作为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不断压紧压实出租方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承租方的安全监管,系统提升“厂中厂”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巡逻小分队定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明确整治标准,严守质量及承租关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厂中厂”安全管理工作,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工业企业深化提升“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出租方和承租方20条职责,编印《新吴区深化提升“厂中厂”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手册》,图文并茂并逐条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解释,帮助承租双方更好地理解方案具体要求,厘清各自职责,规范现场管理。制定分类定级标准,将“厂中厂”企业出租方根据自身固有风险、人员密集程度、管控措施完善程度等因素分为红、黄、蓝3个等级。督促出租方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和电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应急逃生演练,完善一键警报广播、烟感报警和热感报警等监测预警设施配备,加密设置可燃材料仓库、堆场、疏散逃生通道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规范张贴厂区平面和楼层分布图、明确标示逃生路线和消防车通道。
摸清企业底数,规范双方安全管理
2023年11月,新吴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维尔赛福安全设备(无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虽与承租方无锡埃德粘合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丹尼克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厂中厂”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补充条款》,提供2023年《三季度园区检查记录》(点检表),但未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中规定的每月开展安全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人林某作出处罚款人民币0.73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查处的一个“厂中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出租方必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不得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内。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新吴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戴鸿峰介绍说。
摸清底数,有的放矢。针对“厂中厂”隐蔽性和流动性强的特点,新吴区应急管理局牢牢抓住出租厂房这一定量,开展拉网式排查,明确逐路逐门牌号摸排“厂中厂”出租及承租企业,要求由各街道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作用,开展每月摸排,重点关注企业产权主体、承租主体、资产性质、转租分租情况等,建立“一企一策”。并依托无锡市“厂中厂”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动态完善底册信息,作为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的基础。区级通过分析各街道上报“厂中厂”底数清单,对疑似地址开展实地核查、查漏补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截至目前,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共完成“厂中厂”区域摸排629处、生产经营单位3647家(其中工业企业3131家);各街道开展“厂中厂”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2180家,发现问题隐患4909项,已整改3138项,整治拆除“厂中厂”企业违建71家、面积3.98万平方米,进一步规范了租赁双方安全管理。
“我局确定了195处重点攻坚‘厂中厂’区域,会同城管、消防、各街道开展‘厂中厂’重点攻坚阶段专项整治暨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攻坚行动,成立联合会诊组,对照整治标准,靶向发力拆除违建、畅通生命通道等关键环节,有的放矢开展整治,督促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严格闭环整改流程,坚决杜绝‘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晓杰介绍。
运用“人防+技防”,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我们是典型的‘厂中厂’。目前,园区内入驻了14家企业,主要涉及半导体、机械、电子等行业,为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加强对承租单位的安全条件审查,园区引入了专门的物业安全管理机构,加装了一键报警广播系统、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等,并成立了安全巡逻小分队,定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在这里生产经营很放心。” 无锡普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刘军介绍。
无锡普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新吴区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的一个缩影。2023年以来,新吴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同一厂区承租方为5家以上或承租方员工总数为100人以上的241处“厂中厂”全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和电工,切实解决“没人管、不会管”的难题。研发“电气火灾超前预警系统”,建立重点企业电气火灾超前预警筛查机制,通过安装AI监测设备,清晰掌控电气火灾风险分布、风险等级和误报源状况,实现全区域的电气火灾数字化风险普查。新吴区已试点安装429家、共1547个点位,进一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空港经开区结合“厂中厂”、多层厂房,明确三个“一”:由组织开展“一次”园区全员消防应急逃生演练,安装配备“一套”一键报警广播系统和消防安全逃生四件套,建立“一个”事故预警信息群,并确保主要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同时在线。
培育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提质增效
新吴区应急管理局以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厂房为切入口,提出更高整治要求,鼓励企业引入专门物业安全管理方式,更好履行出租方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培育了一批“厂中厂”示范园区。其中,梅村街道以街道自有4个园区为整治样板,建立了企业准入机制、“厂中厂”安全积分考核等制度,形成42家自有园区企业的“一企一档”。园区落实专业机构托管服务,对园区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微型消防站、道路墙面改造等硬件配置进行改造提升,形成良好示范作用。旺庄街道印发《关于村级股份合作社解决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的通知》,由村级股份合作社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目前,新吴区打造了阿尔梅新材料园区、麦斯科林园、新潮科技园、华凯工业园、环普产业园、华平智造园等一批整改示范点位。据了解,新吴区应急管理局还梳理了第一批27家“厂中厂”管理示范企业,通过现场会等方式,引导辖区其他企业认真学习借鉴。
“破解‘厂中厂’难题,最根本的是让中小企业提高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靶向治理精准性,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新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庞正方表示。
广东东莞:高质量推进镇村工业园安全规范化建设
镇村工业园安全是广东省东莞市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市高质量推进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镇村工业园硬件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明确有关监管部门、镇街、镇村工业园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过推进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力争实现5个100%: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或机构达到100%、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完成率100%、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自评达标率100%、工贸领域重点监管企业安责险投保率100%。
规范管理:出台工作方案和指引
2025-08-04,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出台《东莞市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东莞市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对全市镇村工业园硬件规范化建设、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及各方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
推进园区硬件规范化建设。在消防安全方面,加强消防站、消防给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至少建设小型消防救援站,生产和仓储区域要落实防火分隔、无破坏防火分区,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要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及楼梯间设置符合要求。在建筑安全方面,完善登记、报建手续,具备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园区内无违法、违章构建物。在用电安全方面,室内外电线套管,在园区内应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建设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满足园区员工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在风险辨识方面,对园区和园区内企业风险点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绘制风险布局图,按照红、橙、黄、蓝统一标识。
推进园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东莞市所有园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并实体化运行;设置安全管理队伍,并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管理队伍名册,明确相关人员分工并签订岗位责任书。设置园区基础档案和工作台账,内容包括园区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图、园区平面图、园区企业清单、紧急疏散路线图、消防设施位置图、危险化学品与涉爆粉尘等危险工艺分布图,做到“一园一档”“一企一册”。设置园区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和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企一册”制度等。
推进园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入园管控体系,根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园区项目准入条件,严格实施项目准入把关,重点审查入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并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存量项目评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将其淘汰出园区。建立出租行为约束体系,园区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场所转租、分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对园区及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加强对橙色以上安全风险的分析、评估、预警,掌握园区的安全风险动态,并对重大隐患实施重点监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记录。园区管理方除对公共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外,还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排序、排除等工作。建立危险作业管理体系,加强对从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爆破、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园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负责人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建立应急救援响应体系,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园区实际情况编制园区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内容定期开展演练,并留有记录及影像资料。建立安全文化建设体系,设置安全文化墙,定期更新安全内容,张贴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识,定期组织园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明确各方工作职责。按照工作方案和指引,明确东莞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园区)、各镇村工业园区、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推进。
开展试点:打造市级镇村工业园样板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东莞市分片区选取莞台生物技术合作育成中心、莞城科技园、高盛智造园、芙蓉产业中心、海永科技园5个镇村工业园,作为市级试点园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形成可学、可行、可推广的做法,打造一批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样板。
作为国有性质工业园,莞台生物技术合作育成中心(以下简称育成中心)现有楼宇12栋、企业43家,主要为生物医药类企业,企业种类单一,风险较低,方便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园区引进企业多为规模以上企业,有充足的安全资金投入和专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安全基础较好。在创建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过程中,育成中心管理单位和各企业按要求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和岗位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根据文件要求,完善园区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和管理台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危险作业管理等工作。同时,育成中心重视安全文化宣传,在园区设置8个安全专题宣传栏,张贴28条安全宣传横幅、78条宣传标识,每年组织2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此外,还对园区内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制定并在合理位置摆放风险布局图。园区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风险辨识,针对细分区域制定各企业、各楼层的风险辨识四色图。“通过实施一系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育成中心成功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成为松山湖镇村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松山湖分局副局长罗伟强说。
莞城科技园是莞城街道以“飞地工业”形式投资创办的新型产业开发区。目前,园区进驻企业40多家,涉及汽车配件、电子、工业自动化等生产行业。莞城科技园建立了入园项目安全评估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和考核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等,用制度夯实园区安全生产的“地基”。为进一步推进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莞城科技园建立了“一园一档”“一企一册”,并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园区企业“一企一档”督导检查抓好、抓实、抓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实时更新,推动“一企一档”工作不断完善。此外,莞城科技园还探索“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搭建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看到系统上的数据,了解本企业存在的安全短板、没有整改的隐患,然后上报给企业安全主管,这比日常靠园区管理人员去企业巡查更加高效和快捷。“通过该系统模块预设,可实现园区企业封闭式管理、特殊作业审批、教育培训、值班值守、隐患排查和实时视频安全监测预警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促进园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初步实现了园区的‘智慧管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莞城分局局长李杰华说。
位于厚街镇赤岭社区的高盛智造园是一家分组式厂房,已驻37家企业,部分企业涉及粉尘涉爆、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为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高盛智造园组建了一支素质过硬的安全管理队伍,既对园区属地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又由5名专职管理人员、8名保安组成代表管理方对园区安全生产进行管理。这支管理队伍被企业称为“安全管家”。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高、责任心强,能创新接地气的进行安全管理,把企业档案、园区制度体系、各种平面图、疏散图、危险源分布图做得非常完善。对于安全问题,“安全管家”敢于动真格、真管理、敢担当,敢于直面指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安全至上的管理理念得到园区企业的认可。“在‘安全管家’用心、用情、高效监管下,2020年至今,高盛智造园已连续五年没有发生火灾及生产安全事故。”高盛智造园安全管理负责人叶子韶说。
芙蓉产业中心已进驻35家企业,主要行业为轻工行业和机械行业,每家企业分租在不同的楼栋,是典型的分租式厂房。为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芙蓉产业中心设立了安全管理办公室,由望牛墩镇外经公司人员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另配备4~6名安全管理人员,园区每家企业还设置了1名安全管理负责人。目前,芙蓉产业中心共建立了15项规章制度来落实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些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入园审查制度、危险作业报备制度、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同时,园区管理单位和园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同企业内部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据芙蓉产业中心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曾超敏介绍,园区把好“进门关”,企业在进驻前,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等信息,园区对企业进行评估,如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就无法进驻园区。目前,芙蓉产业中心按照工作方案,共完成20个项目、80项具体工作,成为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
海永科技园有入园企业46家,园区内企业以电子加工、注塑、电商等为主。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海永科技园深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开展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并接入凤岗镇工业园区安全智慧平台系统,将园区公共区域和企业关键风险位置4个摄像点位融入人员离岗、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等算法预警,实现园区与企业的有效联动,构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凤岗镇以海永科技园创建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为契机,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其他35家镇村工业园完成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镇村工业园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目前,上述5个镇村工业园已全部通过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验收,成为东莞市首批市级试点镇村工业园,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媒体采访团,首次深入这5家镇村工业园及园区企业开展探园活动,集中宣传报道他们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以典型示范带动东莞市其他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企业反响:园区管理规范我们放心
推进镇村工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落脚点是企业,记者跟随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媒体采访团深入园区企业进行探访。
东莞亨域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器件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等业务的公司,入驻市级示范园区——芙蓉产业中心以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新入职的员工首先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记者在现场看到,车间到处张贴了安全生产提示牌、宣传标语,车间管理比较规范,整个通道空间较大,各个区域布局合理,尤其是车间专门设置了观察窗。“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员工能够及时逃生。”公司行政主管杜应球说。在公司每个消防通道门口,都张贴了醒目的紧急事故疏散线路图,线路图明确标注了每条生产线路从哪个消防通道疏散,防止发生混乱和踩踏。
位于麻涌豪丰环保工业园的广东溢丰华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标准化改造,最大限度防止剧毒危险化学品泄漏妨碍火灾救援。在园区内,凡是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均须通过专家评估。新建改建原有中间仓,仓内一律增设防爆柜,提升危险化学品存储安全系数。该公司还把废气管道的出墙段及楼顶段更换为不锈钢金属管道,且在金属管道前端安装阻火阀。“在紧急情况下它就能自动关闭废气管道、停止抽风机运行,从而达到防止火灾蔓延的目的。”麻涌豪丰环保工业园项目总经理马宏利说。
专家建议
落实责任 联合整治
守牢“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底线
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各样的“厂中厂”“园中园”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事物往往具有两面性,近年来,“厂中厂”“园中园”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厂中厂”“园中园”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大痛点。
“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难
为什么“厂中厂”“园中园”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高发,安全生产监管难?
江苏瑞安安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长期承担“厂中厂”“园中园”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该公司总经理吴金礼告诉记者,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没有将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没有形成有效的闭环监管。他认为,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是相辅相成的,具有互补性,安全管理依托安全监管的结果运用,将有效的监管数据统计分析后形成安全管理的方案,有效地针对监管的缺失进行完善,而现状是割裂的。
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沈建云告诉记者,“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衔接不到位的问题。他认为,目前存在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近年来,随着政府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均比较到位。但由于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被处罚和追责的现象比较多,对企业和相关人员处罚和追责的情况相对少,力度也相对轻,因此导致目前“政府急、企业不急”的现象十分突出。
此外,沈建云认为,导致“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难的状态主要原因还是在“厂中厂”“园中园”本身。沈建云经常参与“厂中厂”“园中园”管理台账检查和现场检查,他在检查过程中总结出园区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3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园区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管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较弱,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掌握不足,人员整体安全生产能力相对较低,经常还出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情况;第二,园区运营管理相关方较多、责任划分不清晰,有时还出现层层转租现象,导致责任更加难以明确;第三,园区和企业历来存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滞后、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未有效建立、违章建筑和消防安全等突出历史遗留问题。
提升“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监管效能
针对园区安全监管问题,吴金礼建议,综合考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第一应当摸清“厂中厂”“园中园”的较大以上风险隐患底数,做到一企一册,责任到人;第二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尤其考虑“厂中厂”“园中园”企业的风险叠加构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第三要不断强化提升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认知风险隐患的能力。目前大多数监管部门缺乏相关专业科班出身的监管人员,依靠第三方或安全生产专家实施检查,这个在短期内可能快速有效,随着时间推移,缺乏长期监管规划的弊病已经越来越明显;第四运用统计分析手段(大数据)充分挖掘监管盲区或薄弱点。当前监管大多数以发文和检查为主,对往年的发文效果和检查结果不做跟踪调查和数据分析,不能将安全监管从面广量大的“死循环”中解脱出来,更不能实施“精准”监管。
为解决对园区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提高执法效能,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朱凯明认为,首先要防止出现安全监管工作“两张皮”问题,防止出现政府“急”而小微园区(厂中厂)责任主体“不急”现象。作为政府和监管部门,除了自己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更应该从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上倒逼小微园区(厂中厂)和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让企业真正重视起来、行动起来。
其次还要防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重管轻督现象,从而导致安全生产工作陷于“空转”。朱凯明建议,基层安全监管要注重监管尺度,应重在监督,辅之以适度的管理,既不放过重大隐患,也不要过多干预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避免牵扯本来基层就有限的人力、时间和精力。同时,监管工作应与其企业实际风险情况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技术指导以及执法监督手段通过执法监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安全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朱凯明还建议,要积极探索建设监管端、企业端(出租方、承租方)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数字智控平台,采用数字化技术在小微园区(厂中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审批备案等安全管理工作,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出租方和承租方能按照流程落实自身的主体职责,确保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沈建云结合《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承担和落实的安全责任。
出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统一协调、管理,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出租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园区从业人员50人以上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出租方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所有承租方参与的安全协调例会,传达政策要求,通报事故警示,交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落实安全绩效考核。出租方应建立承租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掌握园区安全风险底数,及时将本园区租赁及变化情况向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报告。鼓励采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审批备案等安全管理工作。出租方应根据厂房使用性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建立完善园区准入和退出制度,明确不予准入清单和清退条件清单。出租方应对本单位及承租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园区安全风险状况、管理要求、疏散逃生技能、事故案例等。出租方应当为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建(构)筑物,主动告知火灾危险性类别。对承租方改变原有厂房内部布局、使用性质、使用功能,新增建(构)筑物等变更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出租方应确保园区相关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出租方应对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统一建档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较多的园区宜建立集中仓库,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出租方应加强对园区内临时实施的电气焊等高危作业进行监管,建立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督措施。出租方应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每日安全巡查、每月联合检查、每季考核通报等工作,督促承租方落实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承租方应予以清退。
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承租方是本单位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接受出租方统一协调、管理,指派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园区安全协调例会。承租方应建立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积极参与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租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四会”。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建(构)筑物的内部布局、使用性质、使用功能,提升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应确保相关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承租方应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场所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评估)。承租方应建立检维修作业等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资质单位、无证人员从事危险作业。临时开展电气焊等高危作业的,应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落实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承租方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闭环整改措施。每日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工艺环节、消防通道以及危险作业进行巡查;每月对风险点的安全管控措施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参与园区组织的安全检查。承租方应制定符合实际的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年组织一次全员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积极参加园区志愿消防队,参与各项联合演练。